闖托兒所偷吃水餃 保溫杯內尿尿…嫁禍哥哥

新屋鄉民范姜巖奎,闖入一家托兒所,拿廚房的水餃烹煮,還在老師的保溫杯內尿尿,隨後呼呼大睡被逮後,假冒碩士哥哥名義應訊,害哥哥受累,檢察官昨依竊盜、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。

警方指出,范姜巖奎(22歲)當初拿哥哥的身分證和健保卡應訊,因兄弟長得有點像,連檢警都被騙,害得在屏東念碩士的哥哥受累,隔天部分媒體以「碩士小偷」為題報導,范姜哥哥的同學看到報導,在網路大罵媒體不求證。

桃園地檢署調查,范姜巖奎去年10月31日闖入中壢一家托兒所偷吃水餃、在教師保溫杯內尿尿,還拿小朋友睡袋呼呼大睡,托兒所負責人早上開門時發現他還在打呼,報警逮人,他冒充哥哥名義應訊,獲准交保,卻害哥哥受累。

聯合報╱記者呂開瑞/桃園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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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密照片佐證 大老婆告贏小三

毫不避諱與有婦之夫交往,就算沒有抓姦在床,也可能要賠償!
高雄市林姓女清潔隊員5年前與已婚上司交往,雖沒有通姦證據,但上司妻子提出2人親密照片佐證,訴請賠償精神慰撫金,法官認定2人有不正當交往,昨天判決林女應賠償6萬元。

法官指出,夫妻間細故吵架或重大爭執,在所難免,就算感情有破綻破,但在2人婚姻關係仍存在之際,都有重修舊好的可能性,任何人不得干擾或侵害,林姓女清潔隊員與已婚上司毫不避諱地交往,顯然已侵害對方配偶的生活圓滿、安全及幸福,因此判她敗訴。

鄭姓女子指控說,丈夫96年底接任高雄市某區清潔隊長後,經常藉口應酬和跟隊員培養感情,晚歸或整天不在家,夫妻感情漸趨冷淡,丈夫98年間無故離家,並多次要求離婚,她認為事有蹊蹺,跟蹤丈夫觀察,才發現枕邊人跟下屬林姓女清潔隊員過從甚密。

鄭女說,98年9月間丈夫在林女住處留宿,她到場抓姦,但因打草驚蛇,最後無功而返,丈夫後來就訴請離婚,因法官發現丈夫與林女有不正當交往,駁回離婚之訴,由於林女與丈夫搞婚外情,已嚴重影夫妻婚姻生活,令她身心痛苦,提告要求林女賠償30萬元,並提出蒐證照片及影片佐證。

不過林姓女清潔隊員否認越軌,她說,自己和隊長只是長官與部屬關係,兩人是單純的禮貌性交往,並沒有出軌行為,2人出遊、摟抱、牽手等舉動,都是鄭女以拍攝的照片妄加猜測,她說,自己與隊長是長官、部屬,本來就有可能共乘機車出外辦事,沒有逾越分際。

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,法官認為,雖然沒有2人婚外情的證據,但林女早知鄭女不滿她與丈夫交往,仍不避諱與上司一同出遊,並有親密舉動,因此判決林女應賠償鄭女6萬元。

聯合報╱記者藍凱誠/高雄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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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人甩入泳池癱瘓 救生員賠千萬

17歲少年吳勃寰兩年前到台中市東勢區的區立游泳池游泳,遭救生員楊宗霖強力推落水中,四肢癱瘓,一審將楊宗霖判刑1年;被害人家屬請求損害賠償,台中地院昨判楊宗霖等5人連帶賠償1199萬餘元。

「他最愛游泳,卻在泳池發生意外……」吳勃寰的母親談此事淚流不止,她指兒子最喜歡的運動就是游泳,當天剛考完試,要去游泳放鬆心情,沒想到竟在最喜歡的地方發生意外。

吳勃寰因脊椎受傷癱瘓,整天需人陪同復健;吳母說,今年兒子是大學學測準考生,但因身體癱瘓被迫休學,癱在病床許下「想繼續讀書、考試」心願,讓人不忍;兩年來帶兒子四處求醫、復健,但復原速度緩慢。

判決書指出,21歲楊宗霖在98年受雇於東勢區游泳池當救生員,認識吳勃寰,同年8月,吳勃寰站在跳水台彎腰拉筋暖身,楊突然以右手捉住吳勃寰頸部,左手緊抓他後腰褲頭,提起對方身體說:「這樣跳水可以比較遠」,把吳以「頭前腳後」姿勢推甩入池中,吳頭部撞到池底,第4、6節頸椎骨折、四肢癱瘓,刑事庭將楊宗霖判刑1年。

吳勃寰家人請求損害賠償,民事庭查出楊宗霖將吳推甩入泳池,與被害人重傷害有因果關係,楊案發時年僅19歲,為未成年人,其父楊昆盛為法定代理人,判決楊昆盛父子與雇主共5人連帶賠償。

聯合報╱記者白錫鏗、林佩均/連線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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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9歲老調查員 空想偷腥日記

89歲謝姓退休老調查員被妻子控告與女看護通姦,檢察官以逾告訴期為由,不起訴謝,謝覺得被整,反控妻子誣告。台北地檢署查出,謝寫日記描述與女看護的相處,「入主臥室燕好使伊三度高潮」的字句,確實讓人生疑,謝妻提告有憑據,將謝妻不起訴。

謝的洪姓妻開庭前,蒐集謝的日記當作呈堂證物,要檢察官判斷謝是否真的偷腥,在日記中謝寫道「8時前3分小紅 (女看護工的暱稱)冒風雨至…助伊入浴室以溫水為伊浴淨身…而後齊入廚…10時入主臥室燕好,使伊三度高潮」等。

檢察官拿著物證問謝日記是誰寫的?謝說,日記上的內容確實是他親筆所寫下的,檢察官追問謝是否真的有與女看護工燕好?謝則回答說,那是他想像出來的內容,其實他並沒有與女看護工燕好。

聯合晚報╱記者王聖藜/台北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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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外情被錄? 校長、人妻起訴

「杏壇醜聞?」台東某國小校長和1名有夫之婦發生婚外情,女子丈夫獲悉後將住家監視器畫面,及採集到的衛生紙送交警方,並怒告2人妨害家庭。2人雖極力否認,但檢察官還是將2人起訴。校長則表示,等收到起訴書後,會找律師研議。

台東縣教育處表示,經開會討論後,決議先將這名校長移送交考績會議處;若一審判刑確定,校長才會有去職與否的問題。

起訴書指出,這名校長98年6月27日,前往婚外情女子位於台東市住家後,被女子丈夫的友人撞見,即以電話告知;不甘被戴上「綠帽子」,男子隔日下午趁妻子與校長外出,將家中所裝設的監視器畫面,以及浴室垃圾桶收集到的衛生紙,送交給警方,並怒告2人妨害家庭。

全案經台東地檢署偵查,2人矢口否認有發生關係,但檢察官根據監視器畫面,以及送交刑事警察局的衛生紙DNA比對,確實發現校長有進入該女子住家的事實,且衛生紙DNA比對,也發現校長與女子的DNA反應。因此,認定2人妨害家庭,提起公訴。

校長昨低調表示,目前案子已進入司法程序,他不願對案情表示意見,待收到起訴書後,會找律師研究,他相信司法會還給他清白,強調和妻子感情一直很穩定。

據了解,這名校長因學生都沒吃過麥當勞,他帶著學生下山到台東市一家知名餐飲店來代替,因而認識和丈夫共同經營餐飲店的老闆娘;由於校長和老闆娘常私下出雙入對,因此,漸漸在地方出現2人發生婚外情的傳聞。

聯合報╱記者尤聰光/台東縣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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幫網友偽造文書 新北市府員工遭訴

3名未成年少年想在午夜到網咖「練功」,欺騙在新北市政府工作的游姓網友,說要參加網路遊戲競賽,但需出示市府證明,才能在午夜逗留網咖;游男好意幫忙,卻假造公文書交少年使用,並發文給舉辦遊戲的公司,被板橋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。

新北市「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」嚴格規定,未滿18歲青少年不得進入網咖,但若有少年參加「台灣電競股份有限公司」舉辦的比賽,只要主管機關核准,並有成年人陪同,就可讓少年進入台灣電競指定網咖「練習」。

3名國中生得知此規定後,見在市府工作的游姓網友有輕度智能障礙,謊稱準備參加「台灣電競聯盟」的網路遊戲比賽,但午夜12點網咖就會趕人,他們沒辦法專心練功,央求游協助取得市府許可證明。

為讓少年深夜「合法」逗留網咖,登入市府公文系統假造證明單,並蓋上收發章後,交給3名少年到指定網咖「練功」,後來自作聰明地把假公文寄給台灣電競公司,希望他們轉寄指定網咖業者,准許少年午夜進入網咖。

電競公司收到公文後,察覺格式和戳章「怪怪的」,呈報法務部由新北市調查處調查後,將游移送法辦。3名少年則因尚未使用假公文,檢方網開一面,未將他們移送少年法庭偵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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